CIO合规保证组织,专注医药资质13年,将竭力为各企业提供药品销售经营实体企业,药品经营互联网电商平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资格证)、经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网络销售备案凭证)、变更、续证等服务。
办理互联网药品服务资格证,应当向当地网站主办单位所在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互联网药品服务资格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通过互联网渠道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等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1)企业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事单位或其它组织(也就是说个人是申请不了的);
(2)企业应有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的相关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企业应有2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的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2名人员需有资质)。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座机、传真、法人手机、邮箱;
3、二名医药相关专业人员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简历;
4、网站域名证书;
5、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申请表;
6、网站栏目的设置说明;
7、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的措施;
8、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与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9、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10、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1、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注意:申请过程中请按要求一条条对照,如哪条不符合请符合后再申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省局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
3、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移交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不符合规定的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移交省局政务受理部门;
5、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发放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有效期: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